救赎是始于人,还是始于神?
保罗用了一个问句来作为这篇教导的开始,他问到“哪里能夸口呢?”换句话说,如果人称义仅是因着信心,那么救赎的功劳归谁呢?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因为它所关注的焦点是救赎的“首要推动者”。
罗马书3章27-31节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每一个好老师都知道,学习的首要法则就是不断重复。讲一遍,然后再重复讲一遍,如果学生还是不懂,那就再重复一遍。大声地讲,小声地念,越清楚明了越好,用中文讲,用英文说。用尽各样的方法,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重复,学生最终总会明白的。即便他们已经明白了,还是要再讲一遍才能确保他们真正“明白”了。为什么重复如此地重要?因为我们要接纳任何新鲜事物都需要重复至少三次:一次是要听,第二次是要理解,第三次则是要记住。所有的老师都知道,如果只讲一遍,那么就要做好学生很快就会把你所讲的都忘光的准备。只有极少数又聪明记忆力又好的学生能听一遍就会了。
重复一个概念的次数越多,学生们理解这个概念的几率也就越大。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第3章末尾的教导也是如此。在我们今天要查考的经文中,保罗也一直在重复他的教导。这些教导并不是要引入更多新鲜的神学理念,而是在重申前几章经文中已经教导过的基要真理。
那么,是否因为如此,这章中重复的教导就不重要了呢?当然不是,老师会一直重复一个概念必然是因为它至关重要却晦涩难懂。保罗就像是一个好的老师,要确保他的读者毫不存疑地彻底地明白他所教导的内容。
最后的3个问题
保罗这段教导的主题是称义,就是罪人如何在神的眼中有正当的地位。在前面的几节经文中,他已经讲明了罪人必需的义所具有的七个要素:
从神而来
与善行无关
单凭信心
只为罪人预备
基于神的恩典
藉基督受死所赐
作为神公义的明证
保罗在解释清楚称义的概念之后,就进而开始探讨他这一教导的三个含义。为了帮助我们理解,我们可以把每一个含义都带入“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一条件句中。然后,这三个含义读起来就是: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哪里能夸口呢?(27节)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29节)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31节)
上面的每一个问题都从不同的角度深入地探讨了“称义是因着信”或作“因信称义”的重要含义。综合起来,它们澄清并且再一次重申了一个基要真理,即神称那些有信心的罪人为义,仅是基于他们对耶稣基督的信靠。
那么,因信称义到底有什么含义呢?
一、 救赎的功劳归谁呢?—— 避免有人自夸
保罗用了一个问句来作为这篇教导的开头,他问到“哪里能夸口呢?”换句话说,如果人称义仅是因着信心,那么救赎的功劳归谁呢?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因为它所关注的焦点是救赎的“首要推动者”。救赎是始于人,还是始于神?答案再清楚不过,那就是救赎单单始于神。如果救赎真是神恩典的作为,那么它必然是始于神的。“救恩是从神来的。”
为什么这一点很重要?如果救恩始于人,那么人就有了自夸的资本。他可以说:“我为我的救恩出了力。我去教会聚会;我遵守神的律例;我按照神制定的规则行事;我依照很高的道德标准生活。神尽了祂的职责,而我也守了我的本分,我们各司其职才确保了我能够进入神的国。”可惜,事实并非如此。当你进到天国的时候,你就会发现真正的事实,就像诗歌《主替我舍身》所写的那样,“主替我舍身,罪债全还清”。我们得救全部归功于主耶稣,而祂本不欠我们任何东西。
我很喜欢腓力斯(J.B. Phillips)牧师对这两句经文的诠释:
“既然如此,那么在救恩的事上人需要成就什么呢?答案是没有一丁点的需要,也没有一丁点的可能。为什么?难道是因为我们违背神的律法就前功尽弃了吗?当然不是,而是问题的关键早已经从获取转移到了信靠这个完全不同的层面上。”
他说得很对,而且这就是保罗要讲的。因为主耶稣基督,我们的救恩被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层面。我们不再需要自己尽力去获取什么,而仅需要信靠主耶稣,因为祂已经为我们完成了救恩所需的一切。只要我们信靠祂的作为,我们就能得救。
两个椅子的故事
让我们来想象一个故事。假设一个空房间里摆放着两把椅子,其中一把上面贴着一个“要做到”的标签,而另一把则贴着一个“已经完成”。这两把椅子就代表着世上两种不同的宗教信仰。任何宗教信仰,不是“要做到”就是“已经完成”。
那些“要做到”的宗教信仰是基于人需要靠一些行为取悦神这一概念。这些行为包括祷告,加入教会,奉献钱财,守规矩,遵守一系列可行或不可行的规定,做礼拜,献祭,朝圣,穿着特定的服饰,每年两次去圣殿朝拜,守十诫,等等。即便这些宗教从外表看起来可能各不相同,但是究其根本,他们都是教导人要靠行为来“赚取”救恩。尽管程度和方式不尽相同,犹太教,伊斯兰教,佛教,印度教,神道教等都是“要做到”的宗教,也包括摩门教和耶和华见证人。
其实,所有世上的宗教都是一个“要做到”的宗教,只有一个例外。只有基督信仰是一个“已经完成”的宗教信仰。
为何独有基督信仰是一个“已经完成”的宗教信仰?因为主耶稣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时,祂就已经完成了要拯救我们所需要的一切。没什么可添加的,也没什么能添加的。祂的死足以偿清全世界的罪债。当你问“我要如何才能得救?”时,“要做到”的宗教会说:“坚持这样做”,然后不停地说:“再加把劲你就能做到了”。“已经完成”的宗教信仰会说:“所需的已经都做好了。”,还有“不要再试图去做些什么,现在就开始信靠。”
赚取与白得我要先问你一个简单的问题:你现在是坐在哪把椅子上?在“要做到”上,还是在“已经完成”上?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无可避免地坐在两把中的一把上面。你不是想靠善行赚得救恩就是单单信靠主耶稣基督。不是“要做到”就是“已经完成”。
马丁·路德在翻译《罗马书》3章28节时,曾经把“单单”这个词加入到经文中,“所以(有古卷: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单单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他因此而遭受到了严厉的指责。但是马丁·路德的翻译完全正确。这就是保罗要讲的意思。救恩是单单因着信,与人的作为没有半点关联。
为什么这一点如此重要?
因为它除去了人的骄傲。
因为它使救恩临到每一个相信的人。
《新生命圣经》(The Living Bible)讲第28节解释为:“我们得救是因着信靠基督而不是我们所做的善行。”感谢神,确实如此。救恩来自单纯地信靠主耶稣,无需添加任何条件,可是缺了信靠就完全不行。那些转而信靠神的儿子的人立时就能得救,而且他们的救恩持续到永恒。
这就是因信称义的第一个含义。
二、除去差别待遇
谁才有资格得到救恩?只有犹太人还是也包括外邦人?这些问题的答案就在因信称义的第二个含义里。保罗的教导是,“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他在这里的逻辑无懈可击。因为只有一位神(这也是犹太信仰的道德核心。所以即使是跟保罗有着深仇大恨的敌人也不能反驳这一宣称。),所以救恩的方式也只有一种。
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真理,需要我们深思。一位神……一种救赎的方式, 一条救恩的道路。不要听信别人讲神有两种不同的救赎方式。救赎从来都是出于恩典且因着信。这一点自始至终都没有改变过,在旧约时期如是,在新约时期亦如是;在律法之下如是,在颁布律法之前如是,在颁布律法之后亦如是。救赎就是出于恩典且因着信,它从来都不能通过善行来获取。没有人靠着善行得救过,也不会有人能够靠着善行得救。惟独倚靠信心——始于信心,终于信心,一直都是信心而已。
每一个神家中的孩子都是凭信心被接纳的,没有一个是凭自己的善行。也就是说,从救恩的角度而言,每个人在神面前都持有平等的地位。在十字架前,所有人都是一般高矮。每个人都必须以同样的方式归向基督,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无论是亚洲人,美洲人,欧洲人还是非洲人,无一例外。
一个足以接纳世上所有人的信仰
这就意味着基督信仰是世上唯一真实的宗教信仰。它是一个普世的信仰,是面向所有世人的,无论你现在景况如何。正因为救恩是单靠信心,所以任何人都能信而得救。这一点就终结了信仰里狭隘的国家主义。我们基督徒所服事的神心怀宽广,足以接纳世上所有的人。祂不是一个犹太的神,不是一个东方的神,也不是一个西方的神。祂是全人类的神。
肤色,母语,国际,穿着或是发型都没有任何关系。只要你认定主耶稣基督,你就可以抬头仰望天国,对神说:“主啊,你也是我的神。”
议员的访谈
我有一次在电视上看到一个采访。主持人在访问一位议员的时候,问他有什么计划来控制财政赤字。这位议员听到问题后就笑着回答:“我跟你讲,这就像进天国一样。每个人都说他们想要进天国,但是大多数人不愿意付上相应的代价。”这位议员说得确实没错,只是你要记得,这个进天国“要附上的代价”与我们平常的认知有很大的差别。神对那些想要进入天国的人有什么要求?经文中给出的信息很简单:“不要再试图去做些什么,现在就开始信靠。”任何人只要满足这一点要求,就能够进入神的国。
这就是因信称义的第二个含义:种族和文化的差别不会对人是否得救产生影响。因为救恩是单单倚靠信心,所以任何人都可能得救。
下面就是因信称义的第三个含义。
三、建立全备律法
如果这样,那我们这得救的信是不是就废除了神的律法呢?当然不是!反而,我们是维护了神的律法。下面我们来讲其中的联结。如果救恩是靠信心而不是靠守律法,这不就使律法完全失效了吗?换句话说,既然是仅靠信心,为什么当初神还要颁布《十诫》呢?
“神不允许!”就是保罗有力的回应。他的教导中从来都没有讲到说律法没有价值。律法是很宝贵的,只是它不是救恩的方式。你不能靠遵守《十诫》来得救,但是它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忘记律法,任意妄为。
但是保罗说他的教导“坚固”或“成全”了神的律法是什么意思?他是说他所教导的教义把神的律法摆在了适当的位置。如果我们正确地看待神整个的救恩计划,我们就会明白律法是被成全和尊重的,但是它不是人得救的方式。《新生命圣经》这样讲到,“如果我们因信心得救,是不是表示我们不再需要遵守神的律法了?正好与之相反!事实上,只有当我们信靠耶稣的时候,我们才有可能遵从祂的命令。”这段内容给了我们一些提示。
因信称义至少从以下的四个方面坚固了神的律法:
1. 律法让我们知道自己有罪。没有神的律法,我们就会任意而行,永远不会了解到神对我们的要求。我们就不会知道该如何生活,该遵从什么道德标准,日复一日该如何讨神的喜悦。但是律法不只让我们认识到神的标准,还让我们知道要达到神的要求,我们差得有多远。我们每次犯罪违背神的律法,我们的罪性就再一次被证实。
2. 律法让我们知道自己需要基督。保罗《加拉太书》3章24节讲到律法就像一个老师能够让我们知道我们凭自己的行为不能讨神喜悦,并以此将我们引向基督。我们每一次失败的尝试,都再一次提醒我们,除非我们内心有一个超自然的转变,否则我们永远也达不到神所寄望的。
3.律法的要求已被基督满足了。只有一“人”曾经完全地遵守了神的律法,没有丝毫违背。因为祂活出无罪的生命,且以死作为牺牲的代价,就替我们满足了神的律法中所有公义的要求。当我们信靠基督时,祂对神律法的遵行也算作是我们对神律法的遵行。遵行律法的是祂,得到相应奖赏的却是我们;违背律法的是我们,但是承受责罚却是祂!这就是福音的奥秘。
4.律法的要求也被我们所满足,因为圣灵用祂的能力在我们心里做工。保罗在《罗马书》第8章里会会更为详尽地解释这一点。现在,我们就简单地提一下。当我们信靠基督的时候,圣灵就会进住到我们内心中,用祂这种内住的能力使我们的内心有一个超自然的转变,进而使我们一天天更有能力讨神的喜悦。
简单的福音,平实的陈述
华伦.魏斯比(Warren Wiersbe)牧师在他的讲道中把这篇教导归纳简化成一段很清楚,很生动的讲解:
如果救赎是通过律法赐予的,那么人就可以自夸;但是信而得救的原则却使人无法自夸。正如溺水的人获救不能夸自己懂得去信赖救生员一样。试问,他除了去信赖救生员还能做什么呢?当一个信主的罪人因他的信而被神称作为义,他也不能因为他的信自夸,而只能夸他那位奇妙的救主。
福音的信息可以简单地用三句话来概述:
神所要求的,我们不具备。
我们不具备的,主耶稣亲自来预备。
主耶稣所预备的,我们要凭信心来领受。
两个恒久的意义
我们用两句话来总结今天的信息:
1.神为我们所预备的救恩本就是为让荣耀独归于祂!
你要是能凭自己的力量进天国,那天国会是什么样子?那和花钱拉选票,买文凭,买官有什么区别?不过是人人自我吹嘘,看谁更财大气粗罢了。人能够赚取的天国也不过就是这样。只不过把钱财换成是各样的善行义举,互相攀比谁在教会作长老执事的年头更久,谁的奉献金更多,谁的义工做的更大,谁为他人着想地更细,等等。但是,这些行为再好,都永远解决不了你我的罪的问题,也不能帮助我们得救。
如果我们进了天国以后,要永永远远地听着身边的人不断吹嘘他们以前做得多好多好才最终得以进入天国,那样会多可怕?神的国绝对不会是这个样子。不然,肯定有人搭着主耶稣的肩旁自夸地说:“耶稣啊,咱俩联手才让我得救的。你死在了十字架上,而我在教会做了甜点给大家。”
感谢主。事实并非如此。当主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时,祂已经付清了救恩所需的代价。无论你是否曾在教会为弟兄姐妹预备甜点都没有关系。天国的大门只向那些信靠主耶稣基督并且是单单地信靠而得救的人敞开。
所以我们得救的荣耀独归于神。主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时,祂就已经完成了一切所需的工作。
2.神藉着救恩让我们学会谦卑和爱,而不是骄傲和自负。
如果你去圣地参观旅游,一个必游景点就是伯利恒主诞教堂。那间教堂是建在玛利亚当初生主耶稣的原址上。你需要走过一个大的集市然后经过一个很矮小的入口才能到教堂那里。而且,那个入口小到你得蹲下才能钻过去。这个入口是特意被造的这么矮小,因为那时当地有一些土豪喜欢直接骑马进到教会的敬拜大堂里。祭司们都觉得这样十分不合宜,于是他们就把入口建得很低,让这些大亨们不得不先下马然后才能进到教堂里面。
救恩的用途也是如此。如果你想要进天国,你就要从你的高头大马上下来。不然,你就永远不能得救,因为你我本不配进神的国。神将救恩赐予我们,而我们只该回应神说:“神啊,因为主耶稣为我所做的一切,我要向你献上感谢。”傲慢没有丝毫用处,感恩才是天国的语言。
感谢主。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