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四、谁需要谁来救赎?


  经文:罗马书1章18-20节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亲爱的朋友们:您好﹗好难得我们又有机会在一块儿研读罗马书。这是上帝父神借着使徒保罗写给罗马教会的一集爱的书简。虽然保罗曾是一个极为反对基督教的犹太人,在他接受耶稣为救主之后,他却受了神的呼召,先是向犹太人,后来更特别向外邦人,包括希尼利人(希腊人)传福音。古罗马帝国当时的确是傲视天下,罗马城几乎处在世界首都的地位,而且有多国人士来往穿梭,包括罗马教会中也大多是外邦人。

  罗马书是保罗口述,透过德丢Tertius 替他代笔(罗马书16章22节)。你会发现保罗的言词铿锵有力,思想敏锐,条理分明,而且学识渊博,考虑周详。因为他不仅受过犹太的高等教育,又熟悉希腊文化,更具有罗马公民的身份。如果你只看其中的部份内容,包括我们今天要学的经节,你可能会得到一个片面的印象:保罗就像一位极为严厉、实事求是的大律师。他站在那个大法庭里,口口声声为那位至高的造物主辩护,证明祂的公义,叫那些被指控有罪的人哑口无言,除了承认自己的罪以外,别无退路。

  然而,你也许不会猜到使徒保罗的用心是出于基督的爱。天父上帝的爱,不是只靠甜言蜜语的泛泛之爱,不是只顾目前短暂感受之爱。阿爸父神的爱是圣洁、无私、坚实和恒久的爱。保罗为了阐明这超乎人想象的真爱,他必得先证明世人都迫切需要神。因为“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马书5章8节)。除非我们领悟自己有罪性、有罪行,或有罪的心态,不然的话,又怎么会需要上帝的儿子来担负我的罪,为我死在十字架上呢?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罗马书5章8节)

  朋友,也许你认为自己没有犯过什么大罪,值得社会来惩罚你的,为什么还得关心罪这档事呢?如果只凭自己的良心活着,谁又需要谁来救赎呢?

  请记得罗马书不是一套冷酷无情的逻辑理论,而是保罗带着温柔心肠,热情向信徒(及非信徒)传讲真理的一札信函。如果你能带着敞开的心,祷告求神的圣灵来帮助你,并且耐心地读下去,必会受益无穷。毕竟,我们会有心灵的盲点,灵魂的弱点也不容易察觉。罪有不同的层面,有的隐而未现,有的恶行昭彰;有的是触犯法律,有的是知善而不行,或是有良善的外表,缺乏纯良的心思意念。相对比较不同文化,不同的人常会有不同的标准尺度。

如果你能带着敞开的心,祷告求神的圣灵来帮助你,并且耐心地读下去,你必会受益无穷。

  但是赐给人生命气息与灵魂良知的上帝却以绝对的真理为标准。这真理出于祂,与祂分不开。当神向人显明这真理的时候,人有什么反应呢?从神的作为和人心的反应中就显露出谁是公义,谁是偏行己路的。请看使徒保罗的开场白: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马书1章19-20节)

  这些话其实适用于生活在世界各角落的人。我们可以举几个现代的例子:

  泰国农民、中东的留美学生、美国的雅皮士

  有一位泰国农民,他与妻子和四个孩子, 住在曼谷郊外的一个小村落里。他的唯一知识和谋生技能就是种植稻米。他的工作就是他的生活。他长年从早忙到晚,就为了种植足够的大米,照顾他一家人的生活所需。他也像他的父亲和祖先一样信奉佛教。虽然他没有受过教育,但他懂得将写上佛经的纸条放入转经轮里,并到寺庙去献祭物给各样的佛祖偶像。他唯一认识的宗教就是佛教。因为从来没有基督教的传教士到过他的村庄传道,甚至连基督教这个词他都没听说过。那个农民需要上帝的的救赎吗?

  另外, 有一个从沙地阿拉伯来到美国的留学生, 他在大学里主修的是经济学和计算机科学。他在美国学习有关资本主义的制度与方式。当他毕业回到老家后,他将会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坐在计算机旁,利用科技在世界各地进行贸易。退休时,他将会是一个很富有的人。但因为他是一个回教徒,当穆安津(即在清真寺尖塔上报告祷告时间的人)一天五次按时召集信徒祷告时,他就会停止手边正在做的事情,根据“古兰经”的教导,面向回教圣城“麦加”的方向跪拜祈祷。他是一个虔诚、有道德的人。他也认识很多基督徒朋友,但他并不真正了解基督教。他知道耶稣是谁,但在“古兰经”里,耶稣只是一个伟大的先知而已,并不是神的儿子。那么,这个留学生需要上帝的救赎吗 ?

  有一位生于美国的男子,他的父母并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事实上,他曾经是一个热衷于政治的激进份子。但是现在,他已经步入中年,不再为任何事物狂热了。他成了一个受过高等教育,收入不菲的“雅皮士”。他一生中, 从来没有去过教会。对他而言,耶稣只是布道家在电视上谈到的宗教人物而已。每天早上,他走路到车站,坐车到商业区上班。周而复始,路经旁边的那间教会,但他从来也没有想过教会的事情。他不知道、也不关心教会里的人在做什么。这人也需要神的救赎吗?

  这是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也是好几个世代以来,一直萦回于基督徒脑海里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全世界人口已超过75亿。根据去年统计,广义的基督徒为24亿6千万,占全球人口33%。除了广泛的基督徒之外,全世界的不同宗教人口包括:回教徒、印度教徒、无宗教信仰者、佛教徒、中国民间信仰者、无神论者、新兴宗教信徒、钖克教徒和犹太教徒。这些不信耶稣基督的50亿人口,他们的灵魂需要救赎吗?

  让我们仔细了解这些数字的意义。全世界有50亿人口是不信耶稣基督的。根据去年全球差传数据发布,福音未及之民有21亿,而且人数有上升的趋势。没有机会听闻福音的人口有21亿,个中原因也许是没有他们语言的福音广播,或许没有他们文字的圣经译本,或者没有宣教士到他们当中传道,又或许在他们的群体当中没有建立原住民教会。

  他们可能是住在泰国、巴西、乌克兰或新加坡的非基督徒,还有世上的许多群体。他们当中可能包括年轻或年老、男人或女人、富翁或穷人,受过教育或文盲。尽管有这样的分别,然而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从来没有人向他们清楚说明耶稣基督的福音。从来没有人见过神, 但是认识耶稣就是认识父神。 然而,今天你却能读到使徒保罗所传的福音,多有福啊!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 但是认识耶稣就是认识父神。

  可是,天下没有一个完美无罪的人。在神的眼中,世人都如羊走迷,不虔不义,又阻挡真理,因而神的忿怒已从天上显在世人身上,没有谁逃得过 (注:罗马书1章18节) 。请看下面的解释:

  1、上帝对罪的忿怒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罗马书1章18节上)。这句话骤然听起来,让人不舒服和有点奇怪。我们要注意 “忿怒”这个词。 我们惯常听到神是爱,祂有恩典和怜悯。 我们也歌唱称颂神的慈爱和祂的荣耀。 我们思考神的圣洁。 但对于神的忿怒呢? 我们几乎没有提到。甚少有赞美诗是描述神的忿怒。 我们宁愿喜欢唱《耶稣爱我》歌。

  当我们想到神的忿怒时,脑海中就浮现出一个生气的老师在惩罚他的学生;或者一个在天上的老头,把雷电从天上丢下来的时候,他却在发笑的样子。但是,这样的想象与真理,两者相距很远。“忿怒”这个词是从希腊字“Orge”(欧给)翻译来的。这里所指的不是 “突然爆发的忿怒” 。

忿怒是指神对一切违背祂圣洁的事所发的怒气。

  在这节经文中,忿怒是指神对一切违背祂圣洁的事所发的怒气,是日积月累,屯于心底,不易消散的气愤。这不是指无理智的暴跳如雷,乃是出于理智和律法的忿怒。上帝就是神,祂不能忽视罪的存在。上帝就是神,祂不能漠然地容忍祂的创造物受到罪恶的破坏而袖手旁观。上帝就是神,祂不能轻易放过故意践踏祂神圣旨意的人。上帝就是神,祂不能睁一只眼, 闭一只眼的容忍人嘲笑祂的圣名。

  因此第18节所强调的重点:上帝的愤怒乃是“显明”在人拒绝真理这件事上。“显明”这词是现在式,因为它总是不断进行中。因为人违背神,以致神“显明”祂的忿怒。问题的本身是出于人,不是出于神。这并不意味着神整天坐在天上看着人,看祂是否可以送哪个人到地狱去。这种观点把神看成了一个怪物。第18节所表明的真理是:我们的神是不能忽视罪的问题。祂不能假装看不见,故意忽视罪的存在;或者人犯了罪,祂假装从来没有发生过。人的罪性是与生俱来的,但是神已赐给我们得救的真理。神的忿怒是从天上显明在那些嘲笑祂的圣名,拒绝接受真理的人身上。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不断应验在每一代人的身上。

  2、世人拒绝真理

  人之初,性本恶?这“初”是在堕落之后的伊甸园开始。使徒保罗继续他对人类的控告:...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关键词是 “阻挡”。它的意思是人故意拒绝真理, 即使面对势不可挡的证据, 世人还是执意与神对立。这是一个非常强烈的声明,保罗在这里谴责全人类故意、明知且定意地转离神。

  让我以一个更强烈的方式来表达,在保罗的神学中,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曾抵挡过神的真理。除非我们能够充分了解各人在某种程度上抵挡了真理,否则,这段经文无法对我们发挥作用,会失去它的力量。保罗在第20节结束时的声明是:世人都是“无可推诿”的。除非每一个人都犯过某种故意“不顺从”神的罪,不然的话,保罗在20节所说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请注意保罗的思维,它的顺序是:

  1.人的本性是“抵挡”神的真理。
  2.这样的“抵挡 ”,导致他对神的不敬虔。
  3.他对神的不敬虔,导致他的行为不义。

  因此保罗的教导是:道德的堕落,始于对信仰的颠倒和曲解。或者说,在教义上离经叛道,最终会导致生活方式的背离。

  你的日子如何,乃在乎你所信的是什么。

  一旦你决定违背神,你的人生就像一条罪恶之河,不断有邪恶和不义从你的内心流出来。唯一能堰塞这条罪恶的河流,就是你的良心受到约束或是环境受到局限。若放任不管时,人总是偏向邪恶。没有例外,无一幸免。

  邪恶的发生:首先是,人拒绝神的真理,然后他们背弃神,接着他们转为放荡、不道德。更令人震惊的事实是, 每一个婴儿,天生就有背弃真理的倾向。性本恶。不论性别、受教育或文盲与否,人的本性就是要抵挡神的真理。如果放任自己,我们将永远倾向于邪恶。这就是为什么“抵挡”这个词用的是现在式。

堕落后的人性的本质总是抵挡着神的真理, 因为在背后有超自然的恶者在作祟,在怂恿。

  在任何情况下,堕落后的人性的本质总是抵挡着神的真理,因为在背后有超自然的恶者在作祟,在怂恿。杀人犯曾是主日学的学生,娼妓曾是教会唱诗班的成员。不论背景如何,诚然,在每个世代和每种的文化中,各人都抵挡神的真理,转向不义的时候。即使我们很难接受这事实,这却是使徒保罗的教导。

  可是,这就带出了另一个问题:世人所抵挡 “关于神的真理”是指什么?那明明可知,显而易见,叫人无可推诿的真理是什么?保罗在19节至20节的经文中, 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

  3. 在大自然中,神的自我啟示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马书1章19-20节

  这经文已清楚阐明,神借着每个人都能看见和认识的大自然,显明祂自己。世人从周围的大自然,宇宙万物都可以见到神的创造。即使是最落后的部族也能从创造的作为里得到启示,大自然以这样明确的方式来显明造物主的存在,是很清楚、易明的,所以没有人会错过它,没有人说自己不知道、不晓得。以下是保罗说明在大自然中,神自我启示的三种本质:

  第1. 这启示是具体的、明明可知、可见的。

  第19节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要留意,保罗在短短的一节经文中,两次说到“显明”这个词。关于神的事情,就是指人对神的认识。神已经在各人的内心显明祂自己,因此没有人能错过认识这真理。只要我们愿意,就必认识这真理。保罗又指出,人对神的认识,已经显明在人的心里,以致人是有良知。然后20节: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神在大自然里,在我们中间显明祂自己,祂的大能是明明可知、可见的;祂也显明在人心里,使人有良知,受良心的规范。人人都晓得有神的存在,因为心中的良知告诉他们。

祂也显明在人心里,使人有良知,受良心的规范。

  第2. 这启示从创世以来,永远不断地向世人显明。

  保罗在20节进一步阐述他的论点,就是“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自我启示已显明出来。这意味着新、旧约圣经中的亚当、该隐、挪亚、亚伯拉罕、雅各、摩西、大卫,他们都看到和知道神的自我启示。即是自亘古以来,世上每个人都看到了神在大自然中显明祂自己。我们要弄清楚这一点,它是指全世界的每一个人, 无论他在神面前是无辜的,还是有罪的人,每个人或多或少, 都知道一些有关神真理的事情!没有人能说他看不见、不知道神的自我启示。

  人们是否着意细想神在天地万物间显明祂自己,这并不重要,因为人人都看到已启示的真理。所以明确地说,人人都知道,没有人会错过。这意味着,世上没有人会不知道有关造物主的真理。无论你是南太平洋岛屿上的猎头族,还是生活在大城市的上层人士都没关系,因为上帝已启示了祂自己, 这真理是明显可见。

  第3. 这启示是人既能认识, 也能晓得的。

  在大自然中,神自我启示的真理,20节的下半节,保罗的结语是:“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这节经文里其中之一个关键词是“明明可知”或译作“明明可见”,意指每个人都已经看到、知道神在世界中的创造。另一个关键词是“晓得”,这意味着,上帝透过大自然, 显明祂自己,并且显明在人心里,以致人人都有良知。要明白的是,保罗并不是说大自然包含了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关于神的自我启示,这不是保罗要表达的全部内容,他是说每个人实际上都看到神的自我启示,每个人实际上或多或少都明白这真理。一位译经家对“晓得”的希腊文,有这样的解释:神的具体实在和基本特征是人所皆知的 ,因为人人能够通过神所创造的事物,可以清楚“意识到”神。这样的认知有多普遍呢?保罗的论点是,没有人受着任何限制,以致他无法感知,认识神的事。

  这重点是非常明确,也就是说神总是有办法使每个人都接触到祂的真理。因为神的自我启示,是随处可见、可知的,让每一个人都能领会。所以没有人能有任何借口说:“我不知道神的事”,或说:“神在宇宙万物,在人心里的显明,还是不够清楚,以致我不晓得、不认识”。

  总结来说:

  1.有关于神的真理已是清楚地显明于神的创造中。
  2.这真理是人人可以得到的。
  .这真理也是人人可以理解的。

法国的物理学家兼哲学家巴斯葛(Pascal) 说过: “在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神型的真空’,没有一样受造之物能填满这个真空,惟有造物之主藉基督显明出来的神,才能填满这个真空。”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世界各种文化都有一个至高主宰的观念,这些观念都是有缺陷,有瑕疵的。人被迫在外面寻找答案,要认识这位至高者。就这意义,表示出人们的宗教性是无法治愈的。法国的物理学家兼哲学家帕斯卡(Pascal) 说过: “在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神型的真空’,没有一样受造之物能填满这个真空,惟有造物之主藉基督显明出来的神,才能填满这个真空。”奥古斯丁Augustine说:“主啊!祢为自己的缘故,创造了我们。我们的心得不着安息;除非我们的心安息在祢里面。”传道书3章11节说,“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注:原文作永远)。然而神从始至终的作为,人不能参透。”“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这意味着,人心渴望从神那里得到终极的答案。

  上帝把人对神的渴望(“神型的真空”)安置在人心里,是要人仰望祂。

传道书3章11节说,“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 (注:原文作永远)。然而神从始至终的作为,人不能参透。”

  无神论者的难处

  quo;还比较自然些,因为比起无神论者,至少拜偶像的人承认, 有比自身之外更高的权威存在。对于一个无神论者来说,他不仅要否认在大自然中,神自我启示的真理,他也必须刻意反复地抵挡神在他良心里显明的真理,就是良知。正如许多人所说,做个“无神论者”比做基督徒需要更大更多的信心。

  下面我要再次说明无神论无法自圆其说的原因:

  A.无神论完全不能赢得人心。因为无神论是一种对神的否定,一种纯粹消极的人生哲学, 它完全没有震撼人心的能力。
  B.在人的心中, 一直存在着一份对神的渴慕。
  C.每个人都知道有关于神的启示。

  4. 这启示包含关于神的两个事实,每个人都知道。

  还有一个问题仍然存在。究竟在大自然中,有关神的事情是明明可知的,没有人会不认识的,是指什么呢?这是保罗争论的关键点,因为他的答案必须适用于世上的每一个人。这答案也必须特别适用于那些从未听到福音信息的“异教徒”。保罗在回答这问题时,提到每个人都知道有关上帝的两个事实。

  1、有一位全能的神创造了世界。
  2、这位全能的神是宇宙的至高主宰。

  这两个陈述近似于保罗所说,上帝那看不见的本质:祂的“永能和神性”。祂的“永能”显明于宏伟壮丽的创造中。从被造物的多样性和精确的设计,我们可见祂的“神性”遍布于祂所造的世界里。日出日落,大地得光明,得温暖,万物得生长的能源。

  有迹可寻

  这个世界就是神的家。祂留下无处不在的线索,让我们能知道祂是一位怎么样的神。当我们爬上黄山,就不能不对神的伟大创造发出赞叹。当我们参观过雅鲁藏布江大峡谷,就会发现这世界奇景是有位造物主以祂大能的手挖出来的。神的无限就像大西洋里的深渊一样无法测度。每片雪花证明了神的独特性。九寨沟的景色变化,宣告了祂的创造大能。

  星系喊道:“祂在那里”。野花齐唱,“祂在那里”。波澜壮阔的江河加入唱和,“祂在那里”。鸟儿唱歌、狮子咆哮、鱼儿在海洋里书写 —— “祂在那里”。一切被造物都加入颂赞祂的奇妙。诸天宣布,大地复诵,风吹起了耳语 —— “祂在那里”。深渊就与深渊响应,茁壮的红杉告诉在空中翱翔的鹰,羔羊和狼都赞同 —— “祂在那里”。

一切被造物都有神签上的圣名。全地都标记着“上帝所造”的巨大字样,没有人会说,看不到它。

  人人都听到、见到神借着被造之物述说“祂在那里”的信息。上帝已经在全世界留下祂的指纹。诚然,“这是天父的世界”,每块石头、每根树枝、每一条河流, 以及每一座山, 都有祂的署名。一切被造物都有神签上的圣名。全地都标记着“上帝所造”的巨大字样,没有人会说,看不到它。

  祢真伟大!

  一位英国宣教士将俄文的《祢真伟大》翻译为英文的圣诗,这首圣诗的歌词感动了许多人:

  主啊,我神!我每逢举目观看祢手所造一切奇妙大工,
  看见星宿,又听到隆隆雷声,
  祢的大能遍满了宇宙中。
  我灵歌唱,赞美救主我神,
  祢真伟大!我灵歌唱,赞美救主我神,
  祢真伟大!何等伟大!

  5.在大自然中,遍布了神的自我启示,叫人无可推诿。

  保罗的结论确实很简单:人人都“无可推诿”说自己没有见到,以致不知道这位至高的主宰。我们无法想象比这个对人类更全面的指摘和责问。保罗的控诉是无人能幸免、没有例外、没有特殊情况。每个人借着被造的万物来认识神,没有借口。可是,每个人都抵挡关于神的真理,这就是为什么人人都落在神忿怒中的原因。

  保罗在这里说,人人都没有借口,是包括各文化和各世代,是放诸四海而皆准,不论他是第一世纪的异教徒,还是21世纪的唯物主义者;是住在非洲的猎头族,或是住在大城市的中产阶级,人人都认识神的真理,但人人都抵挡这真理,人人在神面前都有罪,人人都在神的忿怒之下,人人都迫切需要借着耶稣基督得到救恩。

  为免有人没有抓住这重点,让我再清楚指出这段经文的重点:

  1. 在大自然中,广布了上帝的自我启示,而世人却否认祂的显明。
  2. 人类拒绝认识神的真理,致使人人在神面前,无可推诿。
  3. 所以,世人都在神的忿怒之下,面对祂的审判,在地狱里受着永刑。

  “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马太福音25章46节)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马太福音10章28节)

  “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示录21章8节)。

  圣经中还有许多有关地狱的经文。那是一个永远与神分离,只有邪恶,没有良善的无底洞。那是一个让人心不得安息,魔鬼撒旦后悔莫及的去处。但是主耶稣有权柄将我们从黑暗里救赎出来,让我们得自由和永生。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马太福音10章28节)…… 但是主耶稣有权柄将我们从黑暗里救赎出来,让我们得自由和永生。

  三个发人深省的结论

  因此我以三个发人深省的结论, 来结束这篇信息。

  第1. 因为神已经向世人具体地显明祂自己,以致在祂面前,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

  这是保罗下的无法避免的结论:在神面前, 没有人是真正无辜的。

  世人都犯了罪,只是罪的程度大小不同。

  所有人类, 都关在死囚区里。那些听到福音又拒绝福音的人, 在上帝面前比起那些从来没有听过福音的人,当然更是罪有应得。但我们的神, 却不是一个反复无常的神。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罗马书2章12-16节)。

  吕振中译本比较准确地表达了原文的意思,且不会产生歧义:“凡在律法以外犯了罪的,也必在律法以外去灭亡;凡在律法以内犯了罪的,就要凭着律法来受定罪。”虽然神没有将律法赐给外邦人(异教徒),但神在造人的时候已经把律法的功用刻在所有人的心里了,人的是非之心也与这刻在人心里的律法功用同作见证。请注意,和合本在这里译作“是非之心”,在其他地方译作“良心”,这词的原意并不是指“良善的心”,而是指“人人皆有,与生俱来,判断是非的认知”。神赐人有良知,能认识祂。一个愿意接受真光的人,他就越爱慕光,他就更得着这光。凡不接受光的人,就停留在黑暗中。

  在新约中,除了福音以外,没有任何其他方法是人可以靠着得救的。除了个人凭信心接受耶稣基督,向神认罪悔改之外, 神并没有提供其他的救赎方法。让我以另一个角度来阐明:从自然界中,你认识这位创造主有多少?或许你知道神的存在、神的大能、祂是满有智慧的至高主宰,甚至你敬拜祂。即使人知道这些, 却仍不足以使人从罪中得到拯救。我们需要神特别的启示才能得救,进入天国。耶稣基督的福音才是世人得救的唯一盼望。

  第2. 因信耶稣基督是救主,才是唯一通往天国的道路,所以那些不相信耶稣的人,他们是永远的失丧。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章6节)。使徒彼得说:“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传 4章12节)。保罗说,“因为那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哥林多前书3章11节)。这些对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独有宣告,就是:

  别无他法。
  别无他名。
  别无其他的根基。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约翰福音14章6节)。

  我们没有权利将这真理稀释。 唯有借着基督,世界才有盼望。唯有借着主耶稣的圣名,人才能得救。因此,在圣灵的光照下,我要沉重悲伤地说,对于那些不相信耶稣基督的人 无论他们听闻过祂的名字与否,他们将永远的失丧。

  第3. 由于主耶稣已向教会颁布大使命,是要信徒向各人传福音。已经2000多年了,还有千千万万的人从未听过福音,这是我们的错,没有遵循祂的吩咐。人是否得救乃是神的主权,基督徒的责任是把纯正的福音传给人。

  如果我们没有遵循主耶稣的吩咐传福音给万民,数以百万计的人因没有听闻福音而永远灭亡,那是谁的错?

人是否得救乃是神的主权,基督徒的责任是把纯正的福音传给人。

  宣教士佳美的脚踪 —— 爱基督、爱灵魂

  多年前,出生于瑞士的弗雷德.司德勒Fred Stettler知道当时在东欧国家的基督教书刊非常缺乏,就组织文字机构印发小册子,送到有需要的地方。40多年前,阿莱塔.贝尔医生Dr. Aletta Bell放弃在美国赚大钱的机会, 而去印度在一些医院里的小人物手下工作。伊娃.罗得卡得Eva Lodgaard 甘愿在肯塔基州的山区,事奉主45年。

  “假如我有千条性命,决不留下一条不给中国;不,不是给中国,乃是给基督。” —— 戴德生Hudson Taylor

  如果我所说的不真,为什么在1854年 3月7日,英国的戴德生Hudson Taylor甘心离乡背井,为了上帝对中国人的爱,深入偏远的内地,虽遭拒绝,也不后退。他一生宣教事奉,一生凭信心生活。他曾住过漏雨的破屋,为便于接近中国人,他特地把皮肤涂上黄色,把头发染成黑色、编了辫子,并穿上华服,只为了让人接受耶稣救主。他写了几封家书,呼吁爱主的信徒去中国事奉。第三封是写给新近结婚的妹妹和妹夫的,他写道:“亲爱的弟妹,来吧!过来帮助我们,假如我有一千英镑,中国可以全数支取;假如我有千条性命,决不留下一条不给中国,不,不是给中国,乃是给基督。” 他一生奉献给中国并葬在中国的土地上。

  还有,那位被西方看为传奇的英国女宣教士,艾伟德Gladys Aylward。她在中国宣教十八年之久,在山西开设“八福客栈”收养孤儿,抗战时带领百名孤儿千里大迁移。她死在台湾,下葬时,头向中国以表她爱中国的心。

还有许多无名的宣教士,他们放下一切,把生命投入异国的文化里,为的是传福音给万民。真正的问题乃是“为什么我们还留在原地不动,没有回应神的呼召?”

  可怕的异端邪说:普救论

  有人提出"普救论"主义,它的基本教义是世上所有人(包括生前没有听过福音的人,以及那些听过福音到死时仍坚决拒绝耶稣救赎的人),最终都与神联合。他们认为神就是爱,祂决不会明知一个人注定要受永刑却仍然造出这个不信的人。他们的意思是人不需要靠耶稣基督的福音就可以得救,普救论甚至已渗入福音派的阵营。这些认为不需要相信福音就可以得救的教导是该被咒诅的。这样的教导,使教会丧失了传福音的热诚。如果这些人可以不听到福音就得救, 那么我们为什么鼓励教会的年轻人, 去遥远的异乡,甚至要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传福音?我的结论是:如果我相信他们所传的异端,就连到对街去传福音都提不起劲了,更不要说是到地极去。

  阴险的“普救论”主义, 是福音致命的敌人。

  凡是相信普救论的地方,他们的宣教事工迟早会停顿。

  一个无可辩驳的论据:假若真有其他拯救的办法,神为何要差遣祂的儿子到世上来?

  我意识到有些人始终不会被我的论据说服。由于种种原因,他们根本就不能相信有数百万甚至数十亿的人要下地狱。因为这个想法太可怕、太恐怖、太不堪设想了,所以, 他们用尽方法来拒绝这个结局的来到。假若真有其他拯救的办法,那么,我要问你一个无法驳倒的问题。如果真是如此,神为何要差遣祂的儿子到世上来?

  没有其他的救恩方式。

  主耶稣在加略山为世人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所流出的宝血,向世人宣告一个重要的信息,就是祂的救赎工作已经“成了”。耶稣已经完成了救恩的工作,也不需要再做任何事来补足。唯独信靠祂圣名的人,才能得救。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救法。最后,因为我知道我刚才所讲的话, 对某些人是很有争议性的,我不希望大家在这么重要的事情上照单全收,而是自己去好好查考圣经,然后问自己,这是真的吗?向神祷告:“主啊,如果这是真的,我该什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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