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 …?”(马太福音18章21节)
我们都想知道要饶恕人多少次。
彼得问主耶稣这句话是想知道他要忍受别人的恶待要到什么时候才停止。要宽容别人多少次?
每个人都有这种感受。 你再三忍受,对方却得寸进尺,你会说:“如果他再得罪我一次,我就揍他一顿。”
所以彼得想知道他要忍多久,才对那家伙还以颜色。要忍到什么时候,才可以大发脾气?
但彼得没有等主耶稣的回答,他已心中有数。依照拉比(犹太人的学者) 的教训,宽恕人三次已足够,然后就可向得罪你的人以牙还牙了。彼得说:“七次?”他认为,“嗯,我将三次加倍,并再加一次,共七次。”我们很容易批评彼得只饶恕别人七次,事实上能饶恕人七次已算不错了。
说实话,宽恕一个人七次是值得称道的。如果我们原谅了别人两次,大多数人都会感到恼火。 按照世人的标准,彼得说要原谅人七次,就表示他有宽广胸怀。 彼得并不是想冒犯任何人。 他想说的是,饶恕人七次已是极大、过份的宽容。
彼得的想法很好,但他的态度却是不对的。他为饶恕定合法规限。他为饶恕人多少定次数、极限,这样当他到某个地步,便可以说:“我不再做‘好好先生’了。”
“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马太福音18章22节) 。 彼得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耶稣竟说是七十个七次,就是490次。你可以想象到彼得听完这话后,快要昏倒了。耶稣的意思是:“彼得,你错了。 你原谅别人不是按次数。 你要无止境、无限地饶恕得罪你的人。
这不是对自己说:“298 ..... 299 ...... 300。 还有190次便够了!”不是! 七十个七次是指我们应该无限次数地原谅人。当你原谅人第490次的时候,你已经习惯不断地宽恕了。
接着,主耶稣向门徒讲了一个毫无怜悯心仆人的比喻(马太福音18章23-35节)。故事是说有一位欠了主人一千万银子的仆人,因为他没有什么可以偿还,便哀求主人的宽容。主人动了慈心,释放了他并且免了他的债。那仆人后来遇见一位欠他十两银子的同伴,那仆人要这同伴立即还钱,同伴恳求他将日期宽限,他竟不肯,就把同伴拉去坐牢。主人知道后就大怒,“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么?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马太福音18章32-34节)。这个比喻是说明我们必须要从心里饶恕人,神已宽恕了我们自己无法脱离的大罪,我们岂能不同样宽恕别人?想一想,神已经赦免了你多少罪?如果神的恩典没有临到你的身上,想想你应得的惩罚有多重。“…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路加福音7章47节)。在你心中感受神对你的赦免有多少是与你愿意宽恕人的心成正比的。
我们都是大罪人,竟蒙神的莫大赦免。
如果我们都晓得自己是大罪人,那么,靠着神的恩典,我们就能饶恕人“七十个七次”了。
天父,求祢赐给我们一颗能宽容别人的心,从而使我们从不饶恕中得着释放。主啊,我们想遵从祢的教导,但我们缺乏勇气去实践。 指教我们必须要做的,然后赐我们力量去做。奉那位免我们所有罪债的救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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